国家旅游局发布《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规范》等4项行业标准

发布时间:2018-06-27 字体: 【关闭窗口】

 

近日,国家旅游局发布公告,公布《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规范》(LB/T 063—2017)、《文化主题旅游饭店基本要求与评价》(LB/T 064—2017)、《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》(LB/T 065—2017)、《精品旅游饭店》(LB/T 066—2017)等4项行业标准,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
《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规范》规定了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的基本要求,投诉处理机构设置、人员配置和制度建设要求,投诉受理的范围和方式以及投诉处理要求,适用于旅行社、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、住宿、餐饮、购物、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。

《文化主题旅游饭店基本要求与评价》规定了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的术语和定义、基本原则、等级与标识、等级评定基本条件及等级划分条件,适用于要求创建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的住宿企业。

《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》规定了旅游民宿的定义、评价原则、基本要求、管理规范和等级划分条件,适用于正式营业的小型旅游住宿设施,包括但不限于客栈、庄园、宅院、驿站、山庄等。

《精品旅游饭店》规定了精品旅游饭店的定义、基本特征、必备要求、一般要求和评定要求,适用于要求创建精品旅游饭店的住宿企业。

国家旅游局此次发布4项标准,把依法治国落实到依法治行业的实施性规范,有助于解决消费者投诉方面的成立程序。同时,把住宿业态进一步细化,有助于星级酒店标准以外的多元化、多样性、个性化、特色化发展的指引路径。

(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供稿)



(责任编辑:赵琳)